
正规房屋租赁合同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正规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正规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xx年八月修订
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
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
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
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此处隐藏26124个字……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楼________住宅用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元整。乙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在上期房租到期前十天内支付。押金为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且乙方不再租赁的,甲方在乙方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且确认屋内家具家电等设施没有损坏后退还给乙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该房屋用途为住宅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家居家电等设施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3个月检查一次,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5、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6、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不到合同期退房的,押金不退。
7、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8、租赁期满,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四、其他约定: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
(2)柜子一个
(3)电脑桌一个
(4)空调一台(型号________________)
(5)热水器一台(型号_________________)
(6)电视一台(型号_______________)
(7)房间钥匙两把
(8)燃气IC卡一张
(9)橱柜含灶具烟机一套(_______________)
(10)座便器、洗手盆、花洒等
(11)窗帘等
(二)当前的水、电、气等表状况:
(1)水表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为_____________度;
(2)电表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现为:____________度;
(3)燃气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现为_____________度。
五、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从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生效。乙方入住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房屋租赁合同15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情况
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12个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及抵押金的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为元,承租方一次性交付12个月租金元.
承租方缴纳元抵押金,用于房屋内水,电,煤气等生活费用及家具家电等设施的抵押.承租方负担承租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房屋租赁到期后,如无拖欠费用,抵押金返还.承租期间如果损坏室内设施或家具家电,赔偿金从抵押金扣除,抵押金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需要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合同规定的承租期限内主动终止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出租房,否则,出租方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缴纳外,应支付租金总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年租金总额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计算。
3.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计算。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承租方租赁期满后不再租赁此房屋的,应提前30天告知出租方;
2.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卫生费等生活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并出具最后两次缴费单据给出租方查验,如缴费单据丢失,从押金中扣除500元作为欠费保障。出租方承担包烧费、物业费、电梯费。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在室内外进行房屋格局改动,如发生结构变动,造成门窗、地面、墙面、暖气、水电等设失损坏时,在承租期满时承租方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方面的损失。
4.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使用水,电,煤气等设施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其人身或邻居受到伤害的,其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完全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房屋内设施:装修固定设施、热水器、吸油烟机、灯具等。
第六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